新竹市立香山高級中學55週年校慶系列班級模範生甄選實施辦法
一、宗旨:為鼓勵學生積極向上、見賢思齊,選拔班級中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五育俱優之學生,以為全班樹立良好之典範。
二、選拔標準: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,足為全班楷模者。
l 綜合表現:本學年度,無不良紀錄者(警告以上處分者) 。
l 優良事蹟:在學校或家庭表現優良足為同學模範者,如尊師重道、孝順父母、志工服務、敬軍愛國、實踐國民生活須知、發揚香中精神、良好品德…等。
l 特殊表現:足堪嘉許,如品德行為、體育、科學、藝文‧‧‧‧等。
三、選拔方式:各班導師依選拔標準,利用班會或導師時間辦理班級選拔,推選班級模範生一名。並請填報『班級模範生推薦表』請於99年10月15日(五)前送至學務處訓育組。
四、表揚方式:
l 各班模範生將於99年10月21日(四)中午12:20至學務處統一拍照,模範生相片將公佈於學校網站及學務處旁中廊,以達見賢思齊之宏效。
l 各班模範生將頒發獎狀乙張、獎品一份,以資鼓勵。
五、本辦法陳 請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改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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