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市立香山高級中學生活週記、聯絡簿抽查辦法

一、目的:

為加強學生寫作能力,促進師生雙向溝通,啟發學習興趣並考查其勤惰,以求增進生活教育效果,特訂定本抽查辦法。

為加強學生寫作能力,促進師生及家長三向溝通,以求增進生活教育效果。

二、實施方式

聯絡簿每學期自開學第2天起開始寫作、週記每學期自第二週開始寫作,其應寫篇數及抽查篇數如下:

年級

學期篇數

抽查篇數

中一

抽查聯絡簿

 

中二

抽查聯絡簿

 

中三

抽查聯絡簿

 

高三

6篇

(約三週1篇)

4篇

(上學期抽查高職各科、專門學程)

(下學期抽查高中文理組、普通學程)

高一

9篇

(約兩週1篇)

6篇

高二

9篇

(約兩週1篇)

6篇

週記、聯絡簿抽查由各班學藝股長於規定日期收齊,並於抽查當日上午第二節上課前,連同週記抽查紀錄表一併送繳學務處,逾期送繳者,以遲交論。

各班週記經訓育組查閱登記,各班隨機抽出數本送校長抽閱後發還。

各班學生均須遵照規定按時繳交週記給導師批改,否則依規定懲處。

學生週記所提之建議事項,屬班級性質者,由導師處理;屬全校性質者,由導師轉達學務處訓育組彙辦。

每次週記抽查結果由學務處彙整記錄陳報校長。

三、獎懲:

交週記合於規定篇數、且寫作認真者,予記嘉獎乙次以茲鼓勵。

凡寫作週記未達規定篇數,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規定,以警告乙次。

週記抽查規定日缺繳者應愛校服務3次,並於7日內補繳完畢;逾期仍未繳交,處以警告兩次。

如以舊時、他人週記混充而經查獲者,處以小過乙次。

四、本辦法經校長同意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


新竹市立香山高級中學週記、聯絡簿抽查記錄表

_____學年度______學期

班  級

 

週記進度

 

導  師

 

導師批改進度

 

應繳交人數

實際繳交人數

未繳交座號

 

以下由訓育組填寫

以下由導師或訓育組填寫

批改進度

□超出預期進度

優良者座號

不理想者座號

□符合進度

 

 

□落後進度

明確標示

批改日期

□符合

□不符合

指正學生

錯誤

□符合

□不符合

給予評語

或回饋

□符合

□不符合

合於其它不理想者座號:

理由:

備註

◎不盡理想項目包括:

未能保持簿本整潔。

未能訂正錯誤。

未能認真寫作。

作業經常遲交。

其他合於導師或訓育組認定不理想者,應填寫理由。

週記、聯絡簿抽查由各班學藝股長於規定日期收齊,並於抽查當日上午第二節上課前,連同週記抽查紀錄表一併送繳學務處,逾期送繳者,以遲交論。

各班週記經訓育組查閱登記,各班隨機抽出數本送校長抽閱後發還。

各班學生均須遵照規定按時繳交週記給導師批改,否則依規定懲處。

每次週記抽查結果由學務處彙整記錄陳報校長。

獎懲

交週記合於規定篇數而且寫作認真優良者,予記嘉獎乙次以茲鼓勵。

凡寫作週記未達規定篇數,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規定,以警告乙次。

週記抽查規定日缺繳者應愛校服務3次,並於規定時間統一補繳完畢;逾期仍未繳交,處以警告兩次。

如以舊時、他人週記混充、欺騙而經查獲者,處以小過乙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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